兰山区三和网络信息服务部 发布日期:2026-11-02 00:59 浏览人数:726 我朋友于2026年9月20日在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刘娟手机店,在老板刘娟的介绍下,租了一部苹果16手机,租的兰山区三和网络信息服务部的手机,当时押金是1680元,是我交的,逾期十天工作人员让我把手机买断,让我先付一个月690的租金,还说没有违约金,然后退还押金,退还给我,让我买断,当我买断后,公司的员工又以违约,各种理由不退还押金,还把我微信删除,电话拉黑,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,我投诉的要求退款押金